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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銀行(原深圳發展銀行)
平安銀行離岸產品
我行離岸產品涵蓋了離岸貿易融資、離岸貸款、離岸存款、支付結算等豐富內容。
u 離岸貿易融資
離岸貼現
離岸貼現是指,我行買入離岸客戶的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或承兌電報,扣除未到期利息后將票面余額支付給客戶的在途資金融通。
離岸福費廷
離岸福費廷業務是指,我行無追索權地買斷離岸客戶出口信用證項下已經證實的承兌電報的在途資金融通。
離岸無不符點出口押匯
離岸無不符點出口押匯是指,我行以信用證項下離岸客戶提交無不符點單據做抵押,對客戶提供的在途資金融通。
離岸代付
離岸代付業務是指,我行離岸業務部收到代付委托行的SWIFT加押委托付款電報后,按委托指示要求對指定收款銀行/收款人付款,委托行在指定到期日按約定利率(標準)連本帶息償還給離岸部的一項金融服務。
出口雙保理離在岸聯動模式
出口雙保理業務離在岸聯動模式是指,針對離在岸出口業務,在進口保理商為境外買家核定的買方信用額度內,我行為離岸客戶辦理非融資性出口雙保理業務;同時,我行在岸經辦行為在岸客戶核定保理融資額度,在保理融資額度內,根據第二階段受讓的應收賬款,在岸經辦行向在岸客戶提供有追索權的保理融資。保理融資的方式可以是預支價金,也可以是保理授信。
u 離岸貸款
離岸一般流動資金貸款
離岸一般流動資金貸款是指,我行為離岸客戶提供的除銀團貸款和貿易融資之外的各項風險資產業務和或有資產業務。
境內銀行備用信用證擔保離岸授信
境內銀行備用信用證擔保離岸授信業務是指,我行總行離岸業務部收到我行在岸分行或在我行有同業授信額度的銀行開來的、以離岸部為受益人的融資性備用信用證后,給予該備用信用證指定被擔保人金額不超過備用信用證金額的授信額度或貸款的業務。
離岸銀團貸款
離岸國際銀團貸款是指,由我行牽頭或參與的以離岸客戶為借款人的國際銀團貸款。
u 離岸存款
離岸存款
根據存款的性質與計息范圍不同,離岸存款可分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協定存款三種存款模式。定期存款包括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和一年四個檔次。
u 離岸支付結算
離岸匯出匯款
離岸匯出匯款是指,我行按照離岸客戶(匯款人)的指示,以一定的方式將一定的離岸外匯款項支付給指定收款人的結算方式。
離岸匯入匯款
離岸匯入匯款是指,我行收到匯出行發來的客戶匯款函電和賬戶行的貸記通知或收款人提示的匯票,將一定款項解付給離岸客戶(指定收款人)的結算業務。
離岸進口開證
離岸進口開證是指,我行根據離岸客戶(即信用證申請人)的書面申請,在其足額繳納我行要求比例的保證金后或我行扣減其相關授信額度后,對其指定人(即信用證受益人)開出的只要受益人提交相符單據即承付的有條件的付款承諾。
離岸信用證承兌
信用證承兌是指承諾兌付,是我行承諾將來在信用證到期時承擔付款義務的一種行為。
系統內離岸背對背信用證
系統內離岸背對背信用證是指,我行離岸業務部根據離岸客戶的申請,以我行在岸分行開出的、以客戶作為受益人的、條款符合我行要求的信用證(母證)的收款權益作為質物為客戶開出的條款與母證相似的新的信用證(子證)。客戶既是母證的受益人即第一受益人,也是子證的申請人。
系統外離岸背對背信用證
系統外離岸背對背信用證是指,我行根據離岸客戶的申請,以中國境內的其他銀行開來的、以客戶作為受益人的、條款符合我行要求的信用證(母證)的收款權益為基礎為客戶開出的條款與母證一致的新的信用證(子證)。客戶既是母證的受益人即第一受益人,也是子證的申請人。
離岸保函
離岸保函業務是指,我行根據離岸客戶的申請,向其指定的受益人擔保,對其與申請人某項交易中的某項責任或義務的履行所做出的在一定期限內承擔一定金額支付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的書面付款保證。這里所指保函包括備用信用證。
離岸轉讓信用證
離岸轉讓信用證是指,我行應離岸客戶(轉讓申請人)的要求,將以該客戶作為受益人(第一受益人)的可轉讓信用證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一個或數個第二受益人的業務。轉開出的信用證叫轉讓信用證。
離岸信用證通知
離岸信用證通知是指,我行在收到以我行離岸客戶作為受益人的信用證或相關修改后,通知給受益人的業務。
離岸信用證議付
離岸信用證議付是指,我行離岸業務部接受作為信用證受益人的我行離岸客戶的委托,對其提交的信用證項下單據進行審核,向開證行寄單索匯,并在收款后對受益人解付的業務。
離岸款項讓渡
離岸款項讓渡業務是指,我行根據離岸客戶(信用證受益人、讓渡人)的書面授權,在收到其經由我行交單的信用證款項后將部分收妥款項直接支付給其指定受讓人的業務。
離岸跟單托收
離岸跟單托收是指,我行接受離岸客戶即出口商的委托,在收到其提交的有關單據后,將單據寄交給進口商(付款人)銀行即代收行,由代收行提示付款人付款的業務。
離岸光票托收
離岸光票托收是指,我行接受作為持票人的離岸客戶(收款人)的委托,將其提交的不附帶商業單據的金融票據包括匯票、本票和支票直接或通過代理行寄給付款銀行提示付款,并在收到付款行的款項后對收款人解付的業務。
離岸進口代收
離岸進口代收業務是指,我行作為代收行在收到收款人經由托收行寄來的單據后,向作為指定付款人的離岸客戶(付款人)提示單據,要求其付款的業務。
離岸業務其它
離岸網銀
離岸網銀是指,我行專為離岸客戶設計并供其使用的企業網上銀行。
離岸外匯買賣
離岸外匯買賣是指,離岸客戶將其所開賬號的不同幣別進行互相兌換的業務。該交易作為收付結算的輔助手段,不支持炒匯、投資。
離岸賬戶資金監管
離岸賬戶資金監管是指,我行為同業提供的境外資金監管服務。
離岸賬戶證明
離岸賬戶證明是指,我行根據離岸客戶的書面要求和授權,為客戶出具的披露其賬戶相關內容的書面文件,披露的內容僅限于申請人授權披露的范圍。
離岸外匯存款質押在岸授信
離岸外匯存款質押在岸授信業務是指,我行在岸客戶以其境外關聯公司在我行離岸賬戶上的外匯存款做質押,向分行申請的在岸授信業務。在該項業務中,離岸客戶為出質人,在岸客戶為借款人,發放貸款的分行為貸款人和質押權人,總行離岸業務部為存款行并負責質押資金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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